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10:00,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2025年广西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广西税务局总审计师尹剑扬、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陆洪鸣、自治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远波、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张郑峰、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局长罗耀敏、人民银行广西分行副行长唐剑冰、南宁海关缉私局局长欧阳玮介绍广西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副处长巩光胜主持。

2025年广西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5年8月27日10:00

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112号广西新闻发布厅

出席人员:

尹剑扬 广西税务局总审计师

陆洪鸣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远波 自治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张郑峰 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

罗耀敏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局长
唐剑冰 人民银行广西分行副行长

欧阳玮 南宁海关缉私局局长

主持人:

巩光胜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副处长

10:00

巩光胜: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今天举行的是2025年广西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

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广西税务局总审计师尹剑扬先生,请他通报近两年来广西查处的一部分涉税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并回答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还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陆洪鸣先生,自治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远波先生,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张郑峰先生,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局长、二级巡视员罗耀敏先生,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副行长唐剑冰先生,南宁海关缉私局局长欧阳玮先生。

下面,我们首先请尹剑扬先生作介绍。

10:01

尹剑扬: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借此机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广西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天,广西税务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广西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南宁海关在此联合公开曝光近两年查处的6个涉税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彰显我们八部门依法严惩涉税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下面由我对2024年以来八部门查处的6起典型案件情况进行公布。

一、凭祥查处一起逃避商检、骗取出口退税案

凭祥海关缉私分局联合崇左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黄某等逃避商检、骗取出口退税案。经查,2021年6月3日至2023年6月30日,黄某、许某才等人通过逃避商检将农户饲养的活鱼伪装成海关备案养殖场饲养的活鱼出口至越南,非法取得报关单证。同时,使用凭祥市盛某贸易有限公司、凭祥市中某贸易有限公司、凭祥市嘉某农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凭祥市德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和凭祥市宏某贸易有限公司,再由凭祥市德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和凭祥市宏某贸易有限公司利用上述犯罪方法取得的报关单证和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该案涉案活鱼货值4.88亿元,骗取出口退税2864.43万元。2024年6月4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某犯逃避商检罪及骗取出口退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25万元;许某才犯逃避商检罪及骗取出口退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25万元;高某辉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2025年4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柳州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柳州市公安局经侦部门联合柳州市税务局稽查部门依法查处黄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2022年,黄某与王某华、张某、任某飞等人合谋,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构水泥交易事项及流水、制造虚假合同,通过王某华控制的广西烨某浩商贸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向广西区内外16家下游受票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额合计736万元;同时,为掩人耳目、填补进项税额,黄某利用其控制的广西百某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7家企业向广西烨某浩商贸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外,黄某还存在其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税额合计10.56万元。2024年12月,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30万元。2025年3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某华、张某、任某飞三人另案处理。

三、崇左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案件

崇左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崇左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梁某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案。经查,2017年11月至2019年1月,梁某进与何某国共谋后,使用廖某伟、周某的身份证分别注册成立广西崇左市伟某木业有限公司和广西崇左市天某木业有限公司,在无实际经营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操控伟某公司、天某公司为自己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868份,开票金额1.76亿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130.67万元;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62份,金额1.39亿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273.8万元。案件经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于2024年5月22日由江州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梁某进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提起公诉。2024年6月14日,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梁某进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何某国、廖某伟、周某三人另案处理。

10:08

尹剑扬:

四、河池查处一起非法购买增值税发票案

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南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河池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广西龙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非法购买增值税发票案。经查,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广西龙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大化分公司实际控制人覃某龙向韦某奉、覃某王、蓝某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111份,金额2968.11万元,税额385.86万元,用于自己公司承包以及其他公司或个人挂靠承包的多个工程项目进行报税,从中收取其他公司或个人13%的税费,非法获利98.31万元。2024年5月,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广西龙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龙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化分公司犯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8.31万元;覃某龙犯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韦某奉、覃某王、蓝某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合计人民币57.99万元。

五、钦州查处一起偷逃税案件

钦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经侦大队依法查处了广西荣某物流有限公司虚列支出偷税案件。经查,2019年至2022年8月,该公司利用非自有车辆的通行费发票抵扣进项、虚列支出并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17.5万元,违规取得留抵退税1.8万元。钦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缴回留抵退税1.8万元、追缴税费17.5万元、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16.7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由于该公司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占其各税种应纳总额10%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在期限内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不接受行政处罚,税务机关依法将该公司涉嫌逃税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4年11月,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某攀、蒋某庆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合计人民币1万元。

六、百色查处一起加油机偷油偷税案

百色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百色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广西平果一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偷油偷税案。2024年,广西平果一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城北加油加气站通过在管理系统的电脑中安装使用具有修改加油机计量数据和税控数据功能的作弊程序,以达到偷油偷税的目的。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规定,构成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行为。百色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燃油加油机4台、罚没410.72万元,并将案件移送百色市税务局。经百色市税务局稽查局立案检查,2021年至2024年5月,该公司通过从第三方平台收取加油款后结算至个人银行账户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并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193.19万元。百色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追缴税费197.53万元、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96.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以上就是今天公布的6起典型案件的基本情况。

6起案件属于典型的涉税违法犯罪类型,包括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和偷逃税,主要集中于传统行业,其中2起涉及农产品领域,这与我区当前农产品领域涉税违法活动高发频发的态势有关。同时,也正如这6起案件所反映,当前的涉税违法行为越来越多地与走私、洗钱等犯罪活动交织,形成更为复杂的复合型犯罪,并且呈现职业化、团伙化、跨区域网络化和链条化等特征,并有向新业态蔓延的趋势。未来,我们八部门将持续健全联合打击工作机制,强化大数据精准监管,对涉税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出重拳,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规范的营商环境。

以上就是我的通报。下面,我和我的同事就2025年广西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有关问题回答大家提问。谢谢!

10:15

巩光胜:

感谢尹剑扬先生的介绍。下面欢迎大家举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有问题请举手示意。

10:16

广西广播电视台记者:刚才发布的案件可以看出,近年来广西通过八部门协作机制成功地查办了不少涉税违法案件,请问南宁海关缉私局在其中是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的?

欧阳玮: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下面由我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感谢大家对广西打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2025年,南宁海关缉私局围绕全国八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要点,充分发挥缉私专业优势,立足海关监管区主阵地,加强协同作战,严厉打击走私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有力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税收安全。

主要工作措施有三点: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建立重大案件上报由海关总署缉私局和公安部经侦局统筹部署、协调,南宁海关党委指导、推动的办案机制,强化了办案保障。二是坚持严厉打击。2025年上半年,南宁海关缉私局共立案侦办各类走私犯罪涉税案件159起,案值共计11.33亿元,刑拘211人、逮捕135人、移诉92人。其中,立案侦办涉税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9起;立案侦办走私关联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案件1起,案值331万元;关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2起,案值5584万元。三是坚持协同配合。2025年上半年,南宁海关缉私局会同八部门成员单位共开展线索研判11次,共同研判虚开骗税等违法线索2条,涉及2个省份和4家企业,协助收集提供材料近800余份,联合开展打击走私关联虚开骗税犯罪专项行动2次,打掉走私关联虚开骗税、洗钱犯罪团伙2个。通过持续加强与税务、地方公安、人民银行、市场监管和外汇管理等部门联系配合,强化线索研判、案件复盘,总结走私规律、查找监管短板和漏洞、提炼战术战法,在依托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查办走私案件的同时,协同打击关联的虚开骗税、洗钱、骗取补贴等违法犯罪,有效提升打击效能。

通过持续高压严打,目前广西辖区走私违法犯罪势头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是涉税的违法犯罪风险依然高企。下一步,南宁海关缉私局将深入开展“联合利剑2025”专项行动,强化协同作战,优化战术战法,持续严打涉税违法犯罪,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贡献南宁海关缉私力量。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10:20

人民网记者:请问在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中,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采取了哪些措施,成效如何?谢谢。

唐剑冰:

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高度重视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主动作为、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反洗钱监测调查、外汇管理优势,进一步加大对虚开骗税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为维护广西税收秩序和金融稳定积极贡献力量。

一是优化完善合作机制。为强化对涉税及洗钱等违法犯罪的打击成效,我们牵头联合广西税务局等部门召开广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修订印发广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广西税务局等部门举办2025年广西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专题培训班,有效凝聚共识、明确方向,为专项行动纵深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金融信息支撑。针对涉税及洗钱违法犯罪领域监测中的重难点问题,我们组织金融机构召开研讨会,加强对银行、税务、跨境收支等多方数据的对碰分析,2025年以来,经分析研判后移送涉税线索11起。

三是合力打击涉税及相关犯罪。针对重大案件、重大案源,联合广西税务局、南宁海关等部门开展联合研判,就3起涉税案件开展协查17次,涉及交易金额25.88亿元,助力破获“2·26”非法经营案。同时,针对某公司涉嫌出口冻品骗取退税案对相关银行开展“以案倒查”,持续加大对贸易资金渠道的监管力度。

以上是我的回答,谢谢。

10:24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我们注意到上半年广西税务网站上曝光了很多起涉税违法案件。请问税务部门在严查涉税违法行为、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方面主要有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尹剑扬:

感谢您的提问。今年以来,广西税务部门按照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不断优化稽查执法方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维护经济运行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和营商环境。一方面,聚焦重点严厉打击。充分发挥八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作用,开展“2025联合利剑”行动,对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骗取税费优惠以及高风险加油站、高风险个人偷逃税行为进行重点查处治理,有力规范了行业领域税收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今年1—7月,全区税务稽查部门共组织检查企业2700余户,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约35亿元。另一方面,持续曝光强化震慑。今年以来,广西税务部门持续加大对涉税违法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分类分级、持续曝光涉税违法案件,涵盖隐匿收入偷税类、虚开增值税发票类、涉税中介违法类等多种类型,实现查办一案、震慑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在社会上形成崇尚税法、遵从税法、捍卫税法的良好氛围。

我就介绍这些,下一步,我们将牢固树立依法打击偷逃税就是对守法者最大的保护的理念,充分发挥税务稽查“利剑”作用,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好守法者的合法权益。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10:27

新华社记者: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中,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重点在哪方面开展打击?成效如何?

罗耀敏:

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中,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聚焦加油机“偷油偷税”突出问题,会同税务等部门持续开展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检查加油站2328家,查获作弊主板482块,立案90起,移送税务部门线索29条,税务部门查补税款854万元,罚款422万元。

我们的主要做法有三点:

一是高位推动,形成监管高压态势。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始终把打击加油机作弊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民生实事和应尽职责,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措施、更严的作风抓紧抓实。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整治工作任务清单,深入推进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重拳出击,紧盯重点四级联动。在专项行动中,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争取到市场监管总局的支持,调派内蒙古、重庆、贵州等省区市10余名专家到百色市现场“会诊”,抽调全区26名执法骨干与百色市执法人员一起开展跨区域执法协作,形成“总局—省—市—县”四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在百色市12个县(市、区)同步开展联合执法,取得良好成效,百色市共立案 33件,没收涉案加油机109台、作弊主板178块。

三是数据赋能,实行电子数据取证。针对加油机作弊均具有改装非原厂主板、加装脉冲发生器、篡改计量程序等特点,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电子数据取证技术引入案件查处中,从全区抽调执法能手和技术骨干组建核心办案小组,从“无”到“有”建立起线索研判、现场组织、电子数据取证、法律法规适用等一整套工作方法,从“零”到“专”提炼出软件检查、主板鉴别、电子数据取证三个关键环节的技术内容,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把加油机作弊专项执法综合整治列入为民办实事工作中,持续开展整治行动。探索智慧监管模式,在加油机领域试点使用“身份证二维码”,实现产品制造、检定、修理、监督、投诉举报等信息的全周期归集。加强诚信计量宣传,组织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和自我评价活动,引导加油站经营主体形成诚信计量自我约束机制,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

10:31

广西日报记者:广西检察机关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中,如何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杨远波:

广西检察机关按照全国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及《广西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重点打击产品收购加工、医药制造销售等传统领域及网络直播、平台经济等新兴领域虚开发票犯罪,精准打击恶意骗取税费优惠、财政补贴犯罪及各类逃税犯罪,全链条打击买单配票、走私回流等团伙性骗取出口退税犯罪以及衍生的洗钱、非法经营等犯罪。2024年至2025年6月,广西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税犯罪,办理虚开骗税等相关刑事犯罪案件批准逮捕35件62人,提起公诉74件185人,进一步营造了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保障经济运行秩序、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中的职能作用,深刻认识侵害税收征管秩序犯罪的危害性,持续推进常态化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全区检察机关在办理涉税刑事犯罪案件中,针对当前涉税案件新的犯罪行为手段不断翻新等特点,完善重大案件备案、请示等相关制度,自治区检察院加强对重大疑难涉税案件的指导,认真研究分析,及时掌握全区重大、复杂、敏感的涉税案件,确保涉税案件办理质效;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注重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2024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先后多次组织三级院业务骨干参加最高检及自治区组织的涉税相关学习培训,切实提升全区检察人员办理涉税案件能力。

10:35

南国早报记者:请问近年来广西法院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的总体情况如何,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打击涉税犯罪行为?

陆洪鸣:

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广西各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联合打击工作机制作用,密切配合公安、检察、税务等部门,依法履职,对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重拳出击,始终保持对涉税犯罪从严打击的高压态势。5年来,全区法院共审结涉税犯罪案件248件,判处刑罚50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108人,重刑率23.87%,高出同期我区刑事案件重刑率约14.6个百分点,适用罚金刑428人。依法严惩一大批社会危害严重、社会关注度高的犯罪分子,有效维护了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和国家财产安全。

我区法院在审判中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链条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一是准确适用法律依法惩治涉税犯罪行为。依法适用涉税有关法律及“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托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和司法解释统一裁判标准,确保法律适用的精准性。二是对涉税犯罪开展全链条打击。同步审判骗税主体犯罪和提供虚开发票、伪造单证、非法经营等关联犯罪,在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同时,对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数罪并罚,实现“打早打小、打深打透”。三是全面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始终保持对涉税犯罪从严打击的高压态势,对主犯、职业犯罪团伙及幕后操纵者依法从重判处刑罚,最高判处无期徒刑,并注重适用财产刑、追缴违法所得,彻底铲除犯罪经济基础;对从犯、被动参与企业或主动补缴税款、配合挽回损失者,依法从宽处罚;对小微企业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涉税问题,重在督促整改而非一律判处刑罚,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努力以严格公正司法助力稳定预期、激发活力,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四是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全区法院积极融入多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形成从行政执法到刑事司法双向全链条、一体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新格局。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机制,完善涉税案件移送标准,对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但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及时移交税务部门行政处罚,避免“以罚代刑”或“一放了之”。

10:39

法治日报记者:刚才在发布词中提到,当前的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呈现职业化、团伙化、跨区域网络化的特征。那么,面对这样的涉税犯罪形势,广西公安机关如何不断提升打击能力?谢谢。

张郑峰:

面对涉税犯罪形势的复杂化和多样化,广西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科技为引领,以合作为支撑,以人才为保障,全面提升打击涉税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今年1—7月,全区公安机关共立涉税犯罪案件58起,破案97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93名。

第一,技术赋能强手段。在大数据技术方面,我们充分利用专业数据分析工具,对涉税犯罪线索进行全面核查和深度研判,提高案件打击精准度。同时,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海量数据快速处理和穿透分析中的应用,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智能化水平。

第二,部门联动深协作。公安机关在办案实践中加强对涉税犯罪的研究,总结涉税犯罪的新特点和新规律。依托八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机制,定期与税务、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深入分析涉税犯罪的新趋势、新动向,精准研判犯罪手法变化,制定打击防范策略,不断汇聚工作合力,提升整体打击能力。

第三,人才培育固根基。通过实际案件的办理和案例分析,选拔和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不断提升一线民警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有效遏制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合法企业的正当权益和公平竞争环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过上述措施,广西公安机关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提升打击能力,为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10:42

巩光胜:

感谢7位发布人,也感谢现场的记者朋友。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广西税务局办公室沟通采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