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广西南宁挺茗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0103MA5KD29Y6E):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局2018年10月31日起对你公司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并制作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桂税一稽检通一〔2018〕14号)、《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桂税一稽通〔2018〕14号)文书,因多次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上述文书仍无法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桂税一稽检通一〔2018〕14号)、《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桂税一稽通〔2018〕14号)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桂税一稽公告〔2018〕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