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广西南宁迟牧商贸有限公司等15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送达人数众多且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对广西南宁迟牧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南宁万阁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南宁炫琅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哉谱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如捷仁科技有限公司、南宁汇吉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南宁科帷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南宁余派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南宁琮雯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嘉时美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南宁挺茗贸易有限公司、广西晟时启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帮亦曲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南宁楠财阳壹贸易有限公司、南宁世家珍珠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19号
电话:0771—5566612。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