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广西能带到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91450100MA5MX3TC7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桂税一稽检通一〔2019〕4118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桂税一稽通〔2019〕61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19号

   电话:0771—5583002。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桂税一稽检通一〔2019〕41189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桂税一稽通〔2019〕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