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第四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桂税四稽 2023〕 156 号

广西益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0702MA5P7PRY5A):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49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七十三条

通知内容:你(单位)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应缴纳罚款(大写)拾贰万叁仟柒佰柒拾捌圆陆角陆分(¥:123,778.66)元,限2023年10月24日前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O二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