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梧州稽查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领导下,负责管理本行政辖区的地方税收稽查工作,协助税收收入。
(二)根据本行政辖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行政辖区地方税收稽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费的税收稽查工作等;负责涉外税收中地方税收的稽查工作。根据税源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单位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编报地方税务系统税收会计、统计报表等。
(四)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辖区各部门、各行业纳税人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地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五)负责对本行政辖区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财务进行指导和政策性管理。
(六)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务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财务审计和资产、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和行政监察工作。
(七)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八)进行有关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九)承办上级地方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隶属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为二级预算单位,下设7个科室,其中1个综合科、1个审理科、1个选案执行科及4个检查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核定编制数96人。现实有人数 86人,其中:在职人员83人,劳务派遣人员3人。
第二部分:梧州稽查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梧州稽查局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858.79万元。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1135.9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622.8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6.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13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858.79万元,同比减少43.46万元,下降2.28%。其中:
经费拨款收入1135.90万元,同比增加298.20万元,增长35.60%,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增人增支,增加机关事业人员通讯补助。
其他收入622.89万元,同比减少311.66万元,下降33.35%。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主要包括:一是为了弥补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业务费不足,当地政府根据当地财力情况及预算安排情况给予地税部门的业务经费补助,由各地地税机关根据近几年当地政府给予补助经费情况进行预测编制,由于易受各项财经政策性因素影响,该项收入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二是各级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等各类专项基金的手续费收入。
2018年上年结余收入100万元,同比减少30万元,下降23.08%;全部为各预算单位结转到下年使用的项目资金。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858.7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002.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3.95%,同比增加286.16万元,增长39.93%。项目支出预算855.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05%,同比减少329.62万元,下降27.80%。
(二)支出预算分类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税收事务1606.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43%,同比减少142.71万元,下降8.16%。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26.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3%,同比增加56.09万元,增长79.23%,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增人增支。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9.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5%,同比增加21.66万元,增长78.54%,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增人增支。
(4)住房改革支出76.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0%,同比增加21.50万元,增长39.36%,增加的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支以及2016年度绩效奖金计入住房公积金计算基数金额多于2017年。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002.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3.95%,同比增加286.16万元,增长39.9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47.8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4.57%,同比增加297.73万元,增长66.14%。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入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3.2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2.26%,同比增加30.27万元,增长15.6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1.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16%,同比减少41.84万元,下降56.88%。减少的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不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855.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05%,同比减少329.62万元,下降27.8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梧州稽查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35.90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3.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35.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86万元,项目支出133.04万元。
(一)行政运行(税收事务)750.6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税收事务)1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税收征收管理事务等方面支出。
(三)机关服务(税收事务)10.0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办公区的物业管理费方面支出。
(四)税务办案108万元。主要用于税务稽查机构办案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6.88万元,主要是本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47.5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1.6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76.13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02.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9.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0.24万元、津贴补贴234.09万元、奖金20.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6.8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5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7万元、住房公积金76.1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72万元。
公用经费223.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25万元、印刷费3.36万元、水费3.46万元、电费11.14万元、邮电费21.27万元、差旅费40.80万元、维修(护)费2.11万元、会议费8.06万元、培训费2.76万元、公务接待费2.11万元、劳务费2.21万元、工会经费12.69万元、福利费7.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1.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1万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预算共29.67元,同比减少15.95万元。
(一)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1万元),同比减少12.02万元。比上年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单位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1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56万元),同比减少3.9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56万元),同比减少3.9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根据公务用车改革要求报废公务车辆,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预算128.69万元,主要用于我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200万元,同比增加63万元,增长45.9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政府采购范围扩大。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80.1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40.05%,同比减少2.90万元,下降3.49%;部门集中采购预算119.9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59.95%,同比增加65.90万元,增长122.0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政府采购范围扩大。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04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160.9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车辆占有使用情况:我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应急和机要通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管理要求,2018年除公用经费、人员经费、“三公”经费、贷款还本付息经费等以外的所有预算额度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部门预算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军事等涉密的项目除外)和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必须编制项目绩效目标。2018年我局无预算额度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预算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资金:包括各级地方政府为弥补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资金不足而安排给地税部门的业务经费补助、基本户利息收入以及各项代收手续费收入等。
三、上年结余收入: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单位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税务办案(项):反映税务稽查机构办案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税务宣传(项):反映税务部门用于税务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协税护税(项):反映税务部门用于协税护税报酬、有奖发票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费。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九、政府集中采购:是指将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用类政府采购项目,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十、部门集中采购:是指将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专用类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代理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