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玉林稽查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玉林市、贵港市区域内地方税收稽查工作。
(二)受理并查处玉林市、贵港市区域内涉税举报案件。
(三)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四)承办上级稽查局交办案件的稽查工作。
(五)负责本局思想政治、人事、财务、财产及事务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玉林稽查局是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正处级单位,负责玉林市和贵港市区域地方税收稽查工作,与上级地方税务机关是隶属关系,实行垂直领导。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综合科、选案执行科、审理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检查四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玉林稽查局为二级预算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玉林稽查局实有人数108人,实有在职人员107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玉林稽查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玉林稽查局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部门收支总预算2106.5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8.08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521.4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3.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36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106.53万元,同比减少213.79万元,下降9.21%。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8.08万元,同比增加468.82万元,增长44.26%,其中:经费拨款1528.08万元,同比增加468.82万元,增长44.26%。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新晋38名公务员,政策性增人增支,增加机关人员通讯补助及伙食补助经费。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521.45万元,同比减少373.79万元,下降41.75%。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主要是为了弥补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业务费不足,单位当地政府根据当地财力情况及预算安排情况给予地税部门的业务经费补助。此项收入由单位根据近几年取得的当地政府业务补助经费情况进行预测编制。
2018年上年结余收入57万元,同比减少308.82万元,下降84.42%;为结转到下年使用的项目资金。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10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3.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36%,同比增加447.45万元,增长51.65%。项目支出预算792.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64%,同比减少661.24万元,下降45.48%。
(二)支出预算分类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税收事务1763.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73%,同比减少358.21万元,下降16.88%;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55.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9%,同比增加73.15万元,增长88.55%;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增人增支。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3.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4%,同比增加43.90万元,增长46.92%;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增人增支。
(4)住房改革支出93.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4%,同比增加27.37万元,增长29.32%,增加的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支。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313.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36%,同比增加447.45万元,增长51.6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56.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78%,同比增加428.46万元,增长81.20%。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增人增支,住房公积金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入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18.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23%,同比增加83.17万元,增长35.3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增人增支,增加机关人员通讯补助及伙食补助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9.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99%,同比减少64.18万元,下降62.09%。下降的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入工资福利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792.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64%,同比减少661.24万元,下降45.4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玉林稽查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28.0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28.0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5.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52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3.71万元,项目支出214.37万元。
1.行政运行(税收事务)971.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税收事务)57.45万元。主要用于税收征收管理事务等方面支出;
3.机关服务(税收事务)24.9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场所物业管理费支出;
4.税务办案132万元。主要用于税务稽查办案的支出;
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经费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5.6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行政单位医疗62.2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公务员医疗补助31.3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9.住房公积金93.36万元。主要是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13.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5.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3.45万元、津贴补贴294.37万元、奖金24.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5.6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2.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6万元、住房公积金93.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19万元、退休费0.08万元、医疗费补助0.2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90万元。
公用经费318.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42万元、印刷费4.17万元、水费4.28万元、电费13.8万元、邮电费26.84万元、差旅费50.58万元、维修(护)费2.62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3.43万元、公务接待费2.62万元、劳务费2.74万元、工会经费15.56万元、福利费8.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1.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5万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预算共42.18万元,同比减少7.77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2万元),同比减少10.02万元。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2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56万元),同比增加2.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56万元),同比增加2.2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稽查业务增长,根据实际用车需求,相应增加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4.86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3.37万元,下降7.95%,主要用于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29.63 万元,同比减少97.61万元,下降22.8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房屋建筑物修缮维护等需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金额减少。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03.8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31.51%,同比减少74.28万元,下降41.70%;部门集中采购预算225.7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68.49%,同比减少23.33万元,下降9.37%。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92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217.7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9.1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45.7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4.7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车辆占有使用情况:共有车辆5辆,其中应急和机要通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管理要求,2018年除公用经费、人员经费、“三公”经费、贷款还本付息经费等以外的所有预算额度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部门预算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军事等涉密的项目除外)和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必须编制项目绩效目标。2018年本预算单位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的主要是稽查办案业务费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资金:包括各级地方政府为弥补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资金不足而安排给地税部门的业务经费补助、基本户利息收入以及各项代收手续费收入等。
三、上年结余收入: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单位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税务办案(项):反映税务稽查机构办案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费。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政府集中采购:是指将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用类政府采购项目,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八、部门集中采购:是指将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专用类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代理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