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税收法规、政策,起草地方性税收法规草案,拟定我区税收政策措施。
2.参与研究全区经济政策,从税收方面提出经济调控的意见和建议。
3.组织开展税源调查,编制全区地方税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4.制定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办法,推进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
5.组织实施全区地方税收、有关基金和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直接组织征收自治区级地方税收收入。
6.监督、检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对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问题按管理权限进行解释;处理税法和税收政策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7.指导、管理全区地税系统的稽查工作和反避税工作,负责重点税源和自治区级地方税收收入的检查以及重大税务案件和反避税案件的查处工作。
8.加强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改进行政审批和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9.加快建设覆盖所有税种的金税工程,优化业务流程,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工作现代化。
10.加强以大型企业为重点的税源监控,不断提高个性化、专业化服务水平。
11.强化内部审计、巡视督查绩效考核工作;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推进依法行政。
12.对全区地方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地级市地方税务局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系统的人事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本系统的财务经费、国有资产、装备、基建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13.组织税收宣传和理论研究;负责全区地方税务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受理来信来访,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4.与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15.组织开展全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
16.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
1.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本级内设机构12个(不含机关党委、纪检组)。
2.正处级直属行政机构11个(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钦州保税港区地税局和8个片区稽查局)。
3.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3个(机关服务中心、地方税收科学研究所、广西地方税务信息中心)。
4.下设14个地级市、122个县(市、城区、开发区)地税局,18个直属税务分局,701个税务分局(所)。各市、县(市、城区、开发区)地税局机关内设行政机构950个。
下级地方税务机关与上级地方税务机关是隶属关系,实行垂直领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11个直属行政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及14个地级市地税局,122个县(市、城区、开发区)地税局和18个直属税务分局预算。内设机构及税务分局(所)预算纳入主管单位预算,不独立编制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广西地税系统实有人数15577人,其中在职人员13288人,离退休人员2289人。
第二部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7122.2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7002.29万元,上年结转12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255.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41.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66.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58.2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6700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059.89万元,项目支出42942.40万元。
(一)行政运行(税收事务)94930.51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税收事务)16601.56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税收征收管理事务等方面支出;
(三)机关服务(税收事务)685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地税局局机关、自治区地税局直属机构及8个片区稽查局办公区的物业管理费、办公用房租赁费等方面支出;
(四)税务办案1279.44万元。主要用于税务稽查机构办案的支出;
(五)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17000万元。主要用于税务部门支付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
(六)税务宣传1200万元。主要用于税务宣传、教育、新闻媒体合作、税收动漫制作、12366等方面的支出;
(七)协税护税10万元。主要用于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等方面的支出;
(八)信息化建设(税收事务)6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地税系统“金税工程”、“大数据分析系统”、“大数据仓”、“互联网+地税”、“税收征管系统网络运维服务”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九)事业运行(税收事务)429.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十)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02.22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39.41万元,主要是各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二)行政单位医疗4845.39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十三)事业单位医疗12.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十四)公务员医疗补助2209.07万元。主要用于全系统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十五)住房公积金8158.21万元。主要是各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4059.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028.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5031.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共7687.21万元,同比增加5141.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9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主要是自治区地税局拟在全系统组团赴英国开展“税收风险及查前案头分析评估”培训,团组数量1个,人数13人,天数21天。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境外调研学习、招商引资活动,人数约5人。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190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7.02万元),同比减少551.37万元。比上年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各单位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及自治区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5695.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77.51万元),同比增加5692.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695.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77.51万元),同比增加5692.4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根据公车改革方案2016年部门预算只安排非参公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安排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确定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保留车辆数量后,采取追加方式安排。故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6年预算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部门收支总预算291265.9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002.29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84124.8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0138.8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525.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41.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66.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32.01万元。
六、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291265.94万元,同比增加11739.51万元,增长4.2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002.29万元,同比增加24219.57万元,增长16.96%,其中:经费拨款167002.29万元,同比增加24219.57万元,增长16.96%。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工资标准提高增加人员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伙食补助经费,增加公务交通补贴经费。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84124.82万元,同比减少6280.06万元,下降6.95%。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主要是为了弥补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业务费不足,各预算单位当地政府根据当地财力情况及预算安排情况给予地税部门的业务经费补助。此项收入由各预算单位根据近几年取得的当地政府业务补助经费情况进行预测编制,由于受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等政策性因素影响,该项收入呈逐年减少趋势。
2017年上年结余收入40138.83万元,同比减少6200万元,下降13.38%;全部为各预算单位结转到下年使用的项目资金。
七、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91265.94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25933.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3%,同比增加25294.97万元,增长25.13%。项目支出预算165332.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7%,同比减少13555.46万元,下降7.58%。
(二)支出预算分类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税收事务260525.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同比减少5976.341万元,下降2.24%;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3641.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同比增加13489.48万元,增长8865.91%;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066.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同比增加1530.56万元,增长27.65%;增加的主要是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相应增加医疗保险计算基数。
(4) 住房改革支出10032.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同比增加2695.01万元,增长36.75%,增加的原因是2015年度绩效奖金计入住房公积金计算基数。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25933.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3%,同比增加25294.97万元,增长25.1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5096.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7%,同比增加7041.67万元,同比增加9%。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031.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同比增加14234.38万元,同比增加131%。增加的原因是上年未完成公务用车改革不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交通补贴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805.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同比增加4018.92万元,同比增加34%。增加的原因是2015年度绩效奖金计入住房公积金计算基数。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65332.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7%,同比减少13555.46万元,下降7.58%。
八、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全系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930.51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地税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全系统政府采购预算46921.83万元,同比减少10043万元,下降1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房屋建筑物修缮维护等需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金额减少。全部为集中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86.85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25942.3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092.66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306.0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9592.6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7023.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系统共有车辆1342辆,其中应急和机要通信用车19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5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0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管理要求,2017年除公用经费、人员经费、“三公”经费、贷款还本付息经费等以外的所有预算额度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部门预算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军事等涉密的项目除外)和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必须编制项目绩效目标。2017年各预算单位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的主要是税收征管业务费、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信息系统建设经费、稽查办案业务费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