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桂东等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由税务部门统一系统办理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广西税务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指导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后,由医保部门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税务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相关工作。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后,税务、医保部门按照职责推进各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便捷性,提升缴费满意度。

针对您(你们)提出的“由税务部门统一用同一系统操作办理参保登记和参保缴费、及时到账,减少部门间对接环节,加快办理速度,提高到账效率。”建议,广西税务局积极协同医保部门召开业务研讨会,对“由税务部门统一用同一系统操作办理参保登记和参保缴费、及时到账”可行性进行深入分析,充分评估。

税务部门承接参保登记业务方面。从现阶段来看,税务部门承接参保登记的各方面条件尚不成熟:一是参保登记职责与缴费人个人身份认定及待遇享受密切相关,医保部门负责更为顺畅。缴费人个人参保政策尤其是补缴、身份转换等业务复杂,且与后续待遇资格、待遇标准认定的职责有密切联系,由税务部门承接参保登记职责难以确保缴费、待遇的精准衔接,一旦出现错漏,将会带来隐患纠纷,将存在较大风险。二是调整参保登记职责涉及医保、人社、税务、财政等多部门,需要各部门共同协商、充分调研和评估,并按照国家相关部委的工作部署,适时推进。

税务部门承接到账业务方面。个人权益记录与待遇支付业务紧密相关,从政策执行、业务衔接等角度看,与医保部门的业务范畴和工作职责息息相关,由医保部门按照现有职责办理更为合理。

针对人大代表反馈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到账业务办理流程繁琐、数据交互不及时等问题,广西税务局与自治区医保局将为继续通过简化参保缴费业务流程、提高数据交互效率、升级系统等方式实现参保缴费、到账业务的提速办理。

下一步,广西税务局将根据您(你们)的建议,协同医保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不断优化医保参保缴费服务,继续保障群众参保缴费“不用跑”“网上办”“掌上办”。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你们)对广西税务工作的关心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