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重2)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2024-ZXJC-C0051-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重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伍万陆仟柒佰元整(¥1,256,7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伍万陆仟柒佰元整(¥1,256,700.00)
采购需求:对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办公场所进行物业服务管理,包括综合服务、房屋及公共设备设施维护、供电设备监控维护、消防系统维护、电梯系统维护、给排水系统维护、保洁服务、绿化服务、秩序维护服务、会议服务、应急管理等。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两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合同的办法。成交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有效期一年的采购合同。第一年合同期满,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与成交供应商续签第二年合同,续签总金额以采购人第二年实际预算安排为准,但成交的分项单价不变;第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经采购人提出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本项目第一年预算安排125.67万元,服务期为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26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请在提交响应文件前详细阅读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供应商操作手册》。
2.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
4.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5.供应商在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过程中涉及系统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系统服务热线:1519588772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
地址:桂林市灵川县灵川大道中路164号
联系方式:宁冰、覃燕倩,0771-5562212、0771-565132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冰、覃燕倩
电话:0771-5562212、0771-565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