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营改增”升级》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浪潮齐鲁软件产业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3年9月25日起至2013年9月29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处(地址: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联系人:陈锋,联系电话:0771-5710215)。

  附:论证意见及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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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3年9 月25日

预算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使用单位

纳税服务处

项目名称

自助办税终端“营改增”升级

项目金额

20万

1论证意见

“营改增”以后,自助办税终端需支持多种发票传输盘的报税业务,支持多种发票认证等业务,如不对现有自助办税终端进行“营改增”功能升级,将无法保证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数据的安全稳定。鉴于“营改增”业务的重要性、特殊性,建议自助办税终端“营改增”升级由设备供应商统一进行。

专家姓名:赵明     工作单位:货物和劳务税处   职称: 主任科员

2论证意见

为适应“营改增”试点工作的业务要求,自助办税终端相关功能的软件开发工作已由总局电税中心进行统一安排,开发费用由总局统一支付。根据总局下发的升级包,各地已装机使用的自助办税终端软硬件升级由各省局与设备供应商协同完成,为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 吴彬      工作单位:信息中心       职称:副主任科员

3论证意见

全系统安装使用自助办税终端以来,该类设备分流了办税服务厅人工认证、报税清卡近50%的业务量,为纳税人提供了方便高效的自助办税方式,同时实现了征纳双方的共同减负。“营改增”后,如果自助办税终端不进行功能升级,则试点纳税人无法使用自助办税终端,而发票认证种类也受到限制,将可能导致原使用自助办税终端的纳税人回流前台人工办理,使双方办税负担和工作压力大幅回升。为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督促设备供应商完成升级工作。

专家姓名:蔡磐       工作单位: 纳税服务处     职称: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