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委托,拟对办公楼地面翻新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办公楼地面翻新工程
项目编号:KWZZ3J2015990
二、磋商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区局机关办公楼室内地毯更换地板胶工程,约7000m2,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算为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玖仟肆佰贰拾元零陆分(¥1569420.06);
工期要求:108天(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资质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施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四、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30(工作日)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室(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售价250元/份(不含图纸费),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五、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需提交材料:由委托代理人持2015年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六、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20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供应商应于2015年12月24日下午6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账号并确保其到账。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12月25日15时整前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递交,逾期不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项目将于2015年12月25日15时整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开标,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2015年12月25日15时整截标后为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陈锋/罗瑞斐;联系电话:0771-5710215/5867792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6号/邮编:530022
2、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坚;电话:0771-2023835;传真:0771-2023997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邮编:530001
3、购买采购文件处联系人:龚北宏;电话:0771-2023962
十一、网上查询: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