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西区国税局2013年台历制作
项目编号:201301J-GXGS-0005
二、项目内容
(一)业务及技术要求
印制2013年台历,内容除台历原所具备的日期元素外,其它内容要根据区国税局要求进行设计,内容包括广西国税网络摄影比赛作品集、广西国税书法比赛获奖作品集、广西国税漫画比赛获奖作品集、广西国税摄影协会会员作品集等。因此要求广告公司要有较强的设计能力,以及曾经为区国税局进行过类似的印刷设计。
自治区国税局2013年台历以周为单位印制,内页尺寸:272mm*130mm,封面尺寸:282mm*144mm,用 157克铜版纸,铁圈装订。
共印制1700本。
货物送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竞标人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竞标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6.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报价资料必须为打印,不得有任何涂改,否则报价被视为无效。
(二)报价单位必须对提供的文字、数据真实性负责,落款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三)报价单位将报价资料装入文件袋或信封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一)谈判小组只要求商务评审和技术(服务)评审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
(二)谈判小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要求所有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或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将作为谈判小组评比的最终依据。
(三) 根据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时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竞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3年1月16日上午9时整前,在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国税大楼303号房)递交,逾期不受理。
七、截标时间及地点:于2013年1月16日上午9时整,在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国税大楼303号房)截标,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于2013年1月16日上午9时整截标后为与竞标人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国税大楼303号房)(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九、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领取谈判文件电话:0771-5710215 传真:0771-5867755,项目咨询电话:0771-5710215 联系人:陈锋
邮编:530022
地址: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
二〇一三年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