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照相机采购
二、项目编号:GXGC2J2014247
三、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五、发售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书时间: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21日
六、截标时间:2014年11月26日15时00分
七、谈判小组成员:陈积光、陆焯宁、李鸿(业主评委)
八、成交公告时间:2014年11月27至2014年12月5日(共7个工作日)
九、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为:广西南宁新永佳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为:叁拾万零玖仟玖佰元整(¥309,900.00)
十、项目联系人:农婕 联系电话:0771-5581861、15077130701
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相关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0771-5581861、15077130701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