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SW-ZC2022-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税务党建综合展厅配套设施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3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中第四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为“2022年4月15日9 点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6002号房(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5号6层)”,现统一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4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至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6002号房(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5号6层),逾期不予接收。按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外地来(返)邕人员管理的技术指导意见》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具体要求: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至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采购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即2022年4月15日9时0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投标文件提交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6002号房(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5号6层)),以确保将收到的投标文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一日前送达。3.供应商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联系电话、有效的电子邮箱,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采购人工作人员在接收投标文件邮寄包裹时,将接收过程的情况拍照录像留存,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6002号房(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5号6层);收件人及联系方式:宁冰0771-5562212,蓝俊0771-5850740。6.关于开标会的有关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表格,均取消签字流程。开标会现场,由采购人负责主持,采购人监督代表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完成开标会工作。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后,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增加唱标结果的公布”。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5条项目现场勘察增加内容为“4.投标人参加项目现场勘察时需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身份登记、查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并持参加项目现场勘察之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行项目现场勘察工作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3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5号
联系方式:宁 冰 0771-5562212,蓝 俊 0771-58507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 冰,蓝 俊
电 话: 0771-5562212,0771-585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