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XSW-GXKLD20203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地铁媒体宣传合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A分标

供应商名称:广西乐达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综合调度指挥大楼B楼的第6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玖万贰仟肆佰元整(92400.00元)

B分标

供应商名称:广西视铁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73号广西电视台。

四、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地铁媒体宣传合作项目

A分标

服务范围:(一)通过分布在地铁通道、站厅及轨行区的主体墙面的广告区域向过往旅客、行人宣传。(二)制作新政策投放宣传海报8幅,品牌入口整体设计2套。

服务要求:1、品牌入口数量:S站点1个,A++站点1个。2、十二封灯箱数量:S站点4个,A++站点4个。3、设计画面美观:背景简洁、美观、清新、大方,适合宣传需求;版面设计和谐美观,布局合理,清晰简洁,内容紧扣主题且相互连通;文字字体大小适宜,排版整齐。色彩与背景搭配合理协调,风格统一。

服务时间:投放时间为30个自然日。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以及响应文件。

B分标

服务范围:通过南宁地铁移动电视频道向过往旅客、行人宣传。

服务要求:地铁移动电视:播放时长为1分钟,播放频次每天32次,投放周期为15个自然日。

服务时间:投放周期为15个自然日。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以及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林  东(组长)、徐远宾、蒙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A分标:人民币壹仟壹佰零捌元捌角(1108.80元)

B分标:人民币柒佰贰拾元整(720.00元)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以下收费标准收取并下浮20%:

服务

类型

费率          

成交金额(万元)

服务类招标

100以下

1.5%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下浮20%

代理服务费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银行账号:2102111229300032105

注:如果转账时银行系统未显示出“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可选择“中国工商银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不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5号

联系方式:韦镔伦    0771-5663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联系方式:韦雯思    0771-3486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雯思

电   话: 0771-348627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