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XSW-GXKLD2020300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地铁媒体宣传合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A分标
供应商名称:广西乐达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综合调度指挥大楼B楼的第6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玖万贰仟肆佰元整(¥92400.00元)
B分标
供应商名称:广西视铁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73号广西电视台。
四、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地铁媒体宣传合作项目
A分标
服务范围:(一)通过分布在地铁通道、站厅及轨行区的主体墙面的广告区域向过往旅客、行人宣传。(二)制作新政策投放宣传海报8幅,品牌入口整体设计2套。
服务要求:1、品牌入口数量:S站点1个,A++站点1个。2、十二封灯箱数量:S站点4个,A++站点4个。3、设计画面美观:背景简洁、美观、清新、大方,适合宣传需求;版面设计和谐美观,布局合理,清晰简洁,内容紧扣主题且相互连通;文字字体大小适宜,排版整齐。色彩与背景搭配合理协调,风格统一。
服务时间:投放时间为30个自然日。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以及响应文件。
B分标
服务范围:通过南宁地铁移动电视频道向过往旅客、行人宣传。
服务要求:地铁移动电视:播放时长为1分钟,播放频次每天32次,投放周期为15个自然日。
服务时间:投放周期为15个自然日。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以及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林 东(组长)、徐远宾、蒙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A分标:人民币壹仟壹佰零捌元捌角(¥1108.80元)
B分标:人民币柒佰贰拾元整(¥720.00元)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以下收费标准收取并下浮20%:
服务 类型 费率 成交金额(万元) |
服务类招标 |
100以下 |
1.5% |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下浮20%。
代理服务费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银行账号:2102111229300032105
注:如果转账时银行系统未显示出“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可选择“中国工商银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不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5号
联系方式:韦镔伦 0771-5663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联系方式:韦雯思 0771-3486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雯思
电 话: 0771-348627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