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切实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切实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思想强党、理论强党中的示范作用,持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积极营造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良好法治环境。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法、专题学法制度,党委带头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等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

(二)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领导。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坚决扛牢税务机关政治属性,履行税务机关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讲授“弘扬宪法精神”等主题法治课,践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多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税收法治工作,扎实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成效。

二、依法履行税务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持续加强收入质量监管,坚决防止征收“过头税”,2024年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5172.8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未扣减出口退税,不含海关代征)2353.56亿元,同比增长1.9%,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深化拓展运用“快速、优化、精准、有效、安全”10字工作法,全力以赴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2024年1—12月(税款所属期),广西在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上减税降费及退税共计305.35亿元,有力有效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力推进“高效、便捷、清廉”税费服务新体系建设,新增6项“微改革”措施,持续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

三、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夯实税费制度建设基础

(一)全面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积极推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4年3月28日修改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税收保障条例》,将“税费统管”原则纳入地方性法规。联合自治区人社、医保、财政等部门制发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服务工作文件,加强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制度化、规范化保障,推动部门共管共治,提升税费共治制度化、常态化水平。

(二)提升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权益性审核,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切实提高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

四、扎实推进税务依法行政,持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切实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调整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等行政议事机构,及时研究税务执法资格专项工作。坚持包容审慎原则,2024年全区适用“首违不罚”“轻微不罚”规则,彰显税务行政执法温度。联合广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深圳等省(市)制发实施《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区域间执法口径,推动区域执法协同。

(二)持续提升税收监管效能。推进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规范落实“三项制度”,执行清单式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优化“云核查”等线上执法方式,进一步加强日常征收监管。

(三)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作用,大力惩治虚开骗税行为,切实保障国家税款安全。

五、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不断提升税费征管效能

(一)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持续深化“数电发票”推广运用,全面扩围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和移动端,推进办税智能化。在全区范围内以跨“桂链”“税务链”方式实现跨链数据交互共享。平稳有序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砂石行业智慧税务共治机制并推广。

(二)持续深化政务数据共享。依托广西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广西税务局与自治区政府税收共治共管部门建立了数据通道,稳步推进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对接外部门获取数据及使用工作,进一步深化数据共享应用。

六、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健全涉税争议化解机制

(一)推进涉税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协同共治,建立税务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和会商机制。2024年,广西税务系统持续推进税(费)争议实质性化解,受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112件,发生税务行政应诉案件58件。

(二)依法依规开展信访工作。筑牢底线思维,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共治合力,稳步开展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4年信访件按期办结率为 100%。

七、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促进权力运行透明规范

(一)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持续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深化“纪税协作”,稳步推进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管辖和监察措施使用改革。

(二)积极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持续深化税务领域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4年,广西税务门户网站年访客超11467万人次,“广西税务”微信号阅读量超702万人次,“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订阅人数近100万人次,“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订阅人数超1600万人次。

八、加强税收法治建设保障,提升干部队伍法治能力

(一)提高税务干部法治能力。落实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作为各类税务干部教育培训的必学知识。2024年,分类组织新录用税务干部、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等参加业务专题培训和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用好用活税务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发挥公职律师在化解税(费)争议中的积极作用。

(二)深化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用活用好“报、网、端、微、屏”等媒体传播渠道,灵活采取文字、视频、动漫、动图、H5等多种形式开展税收宣传,同时构建“传统媒体+门户网站+新媒体”的融媒体传播矩阵,以数字化为税收宣传工作赋能。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在南宁举办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暨“税通东盟”——中国税务牵手东盟税收宣传系列活动,该场活动首次尝试海外网络传播,税收宣传取得良好效果。

一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落实税费统管原则需要进一步加力,费种征管服务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队伍专业素养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着力深化税收法治建设,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在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服务高质量发展中贡献税务力量!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