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玉林市税务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及玉林市税务系统关于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着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权力监督制约,落实权益保障责任,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较好的落实和推进。现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玉林市税务局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工作部署,规范税收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不断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2018年,玉林市税务局严格遵守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要求,严格执法,努力提高税法遵从度。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坚持应收尽收、应免不征,坚决做到“合法组织税收,收合法的税”,坚决防止越权减免税,实现组织收入工作由计划收入原则向质量管理转变。
2.全面落实税务审批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玉林市税务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履行行政审批改革的各项要求,确保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使审批制度改革落到实处。按照税务总局2016年11号公告的要求,认真抓好市县两级负责的5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公开等环节,确保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符合法定程序、法定期限、法定权限;加强已取消的56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后续管理,防止税款流失,防止变相审批;加强对转为其他权力的23项事项的监督,既要求按审批的程序履行职责,又要快速便捷提高效能,更不能作为行政许可审批管理,严格落实国务院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决定。按照税务总局2017年21号公告的要求,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进行简并优化,并及时更新税务行政许可文书式样3个,更新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5个。2018年共办理涉税许可审批事项1963项,共组织行政审批专项检查1次,发现并及时整改存在的7个问题。
3.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4〕1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4〕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2015年第6号)的要求,对税务总局公布的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中属于广西税务系统实施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及其流程图予以发布。 按照深入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玉林市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制定的“一次办”“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站办”等5项便民办税清单共407项涉税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或“最多跑一趟”,大大压缩市场主体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据统计,2018年玉林市税务局“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办税事项达到纳税人日常办税事项的98%以上,纳税人到税务机构办税次数平均减少40%以上。 贯彻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及时获取工商部门传递的新增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实现信息导入、整理和转化自动化,减轻市场主体资料填报负担。建立电子证照库使用制度,编制完成电子证照目录清单和外部门共享调用所需目录清单,将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效力同等化,实现信息共享、档案互认、“一站式”服务,让“数据跑腿”代替“群众跑路”。 简化涉税办理。在优化税务实名制办税机制为基础,推行办税“容缺机制”、简易注销税务登记等,依托信息技术,建立起税务风险扫描和短信提醒机制,实现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信息数据传递、税务风险扫描、注销清税短信提醒和税务异议反馈自动化,优化办事流程,实行限时办结,提速简易注销,方便未开业市场主体以及无债权债务市场主体高效快速退出市场。2018年共接收工商局发布简易注销企业公告18977条,已确认11397条,传递异议信息875条,无异议率达92.32%。 (二)着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抓好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2018年初,玉林市税务局认真对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评价标准框架(2017年度)》的创建要求,组织有关单位积极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特别是充分发挥玉林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全国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样板作用,带领其他7个县(市、区)税务局高起点、高标准做好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努力实现“复核保位、提档晋位”的目标,以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促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深入推进。 2.深入推进说理式税收执法。2018年,玉林市税务局在北流税务局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全市税务系统推行说理式执法。先从重大税务案件试行,然后再推广到按一般程序处罚的所有案件。说理式税收执法其实质就是在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取得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根据违法事实情形,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作出处理,要求把“讲清事理、讲透法理、讲明情理、讲究文理”贯穿于税收执法的全过程,从而增强说理释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效果。说理式执法是对税收执法权的最有效的规范和制约。因为所作出的处理必须有足够的证据作为基础,讲清事理,准确描述违法事实的原委、情节、危害后果等;必须讲透法理。法律法规必须正确援引、具体到条款项目,并作合理的解释,甚至立法的目的、背景都要加以运用;必须讲明情理。于理应该怎样处理,于情(纳税人的表现)减轻从轻、从重处理,应当有理有据,纳税人看得清楚明白,社会公众监督看得清楚明白,不应是一笔糊涂账;必须讲究文理,严格按照税务文书、公文格式要求撰写,结构合理,条理清晰,详略得当,具有较强的阅读性和教育作用。2018年,各单位均完成了至少1件说理式执法案件,共完成说理式执法案件10件,完善说理式税收执法文书3个。但质量参差不齐,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推行说理式税收执法制度得到玉林市政府法制办部门的肯定和支持,得到社会各阶层的广泛肯定、好评,提升了税务系统的形象和社会地位。 (三)大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规范合法性审查行为。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将局内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税收个案批复、重要的民事行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等事项纳入合法性审查的范围,需要经过法规部门的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切实做到了重大决策事项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 2全面贯彻落实依法集体决策原则。玉林市税务局党委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党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玉林市税务局党委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党委作出重大决策,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税收执法。2018年,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考量上重点以涉税金额为审理标准,根据全市税收实际情况,在年初印发了《关于贯彻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市、县两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涉税金额标准,玉林市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本级涉税金额达1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税务行政案件,各县(市、区)税务局审理委员会审理本级涉税金额达1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税务行政案件,取消重案审理数量考核。对审理质量从严把关,要求涉税案件事实依据清楚、法律依据正确、数据准确符合逻辑、定性处理恰当合理。同时,全市税务系统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改进重案审理的方式,推行数字化审理、现场教学审理,实施重案审理提前介入等。重案审理工作质量不断提升。据统计,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重审委员会共受理20件,审结47件,其中:市局本级受理10件,审结37件。 2.严格落实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玉林市税务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规范执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防止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根据《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原玉林市国税局、玉林市地税局、自治区地税局玉林稽查局联合印发了《玉林市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备忘录》,确定了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原则,细化和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增强执法的统一性,促进全市各级税务机关“一个尺度”“一个标准”执法,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3.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玉林市税务局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制度。共抽查企业90户,其中,抽查国家税务总局重点稽查对象企业共33户,抽查自治区级、市级重点稽查对象企业57户,在税务网站公开三批次共90户企业。召开两次自查动员会共180名企业代表参加会议。采取“查前告知、辅导自查、重点检查”方式,共派262人次“分小组、一对一”开展专门自查辅导,企业自查补报入库7856.16万元。“双随机、一公开”为企业减负、帮企业纠错、呈现执法公平公开透明,得到了企业点赞,为税务部门。 全面贯彻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在税收宣传月、“5.15” 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随机抽查自查动员会等工作中,广泛宣传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印发联合惩戒宣传材料600多份,组织120名企业代表观看《税收违法“黑名单”里的罪与罚》专题片。2018年,向社会公开公布符合实施纳税信用评价和税收“黑名单”制度的案件21件,并推送到区局及相关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全面贯彻落实风险筛查应对机制 。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实时分析市场主体各项风险数据,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采取不同的应对手段,做到“无异常即信任,无风险不应对”。2018年,全市开展分析识别并推送实施风险应对的纳税人716户,已全部采取应对措施和完成风险管理全流程,实际有问题646户。通过税收风险应对,入库税款3156万元,入库滞纳金194.99万元。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认真抓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2018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开展2018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要求,玉林市税务局结合本地实际,采取进点检查的方式,对国家税务总局容县税务局就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情况、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情况、金融保险业税收管理情况、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情况、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税收管理情况等税收执法事项实施了重点税收执法督察。通过本次执法督察,发现违规税款302.97万元;补收税款1万元,其他整改违规税款301.97万元,加收滞纳金0.3万元。已制定整改措施5条,已完善规章制度3项。 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一是落实信访责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严格落实信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领导责任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访网络和“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大信访格局。2018年收到并办结纸质信访件0份、玉林市政府网站和我局门户网站的群众来信0份,办结率100%。二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决策落实高效有力。及时统计好2018年需要督查督办的文件,并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及登记台账,按区局及市委、市政府的督查工作要求做好重点工作的督办,同时加强对挂钩联系点的督导工作。2018年通过信息系统督查督办、电话督查督办、现场督查督办等多种形式方式共开展督查督办670多件次,均按时按质完成。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积极发挥行政复议解决争议纠纷的作用。2018年,税收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有所增加, 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起,其中:依法受理并驳回复议申请1起,依法不予受理1起,依法转办1起,1起被申请机关受理前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后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4起行政复议案件呈现出新的动态,申请人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深度维权,或以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第三人身份跨区域维权,行政复议行为不再是单纯的涉税处理,呈现复合多元的态势,行政复议的处理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 2.全面落实行政应诉工作机制。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件。玉林市税务局认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的规定,成立案件应诉工作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应诉团队,主动与主审法院法官沟通交流,交换意见;积极向自治区税务局政策法规处汇报案情,取得支持,积极与法律顾问律师、代理律师交换应诉意见,统一应诉思路,形成应诉方案。该案一审在玉州区法院开庭审理,玉林市税务局朱副局长作为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庭审效果良好,一审法院依法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3.畅通纳税人维权渠道。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纳税人权利维护引导台、纳税人维权中心,利用投诉箱、意见箱、局长信箱、纳税人来电等方式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收到173件工单,其中咨询54件,涉税举报106件,投诉10件,意见建议3件,通过网站和信访渠道收到的投诉均为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畅通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落实公开责任,较好地发挥了信息公开对优化纳税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依托玉林市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厅及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把税收法律法规、组织税收收入、纳税信用信息、税收工作动态等内容确定为公开的重点事项,不断规范公开时限及公开程序。2018年,我局通过各类政府门户网站、玉林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接近 153条。通过《中国税务报》《广西日报》《玉林日报》等报纸公开政府信息共15条。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最根本保证。2018年,我局制定和实施了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税收保障条例》等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加强对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原则,每年年初制定税务人员依法行政培训计划,重点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及其他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2018年全市共举办培训班306期,培训人次11587人,其中共开展了245期专门业务培训班,培训人员8415人,党校及后备干部培训班4期,培训人数57人,岗位培训及其他培训57期,培训人数3115人。 3.增强税法宣传教育效果。强化税务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努力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氛围。2018年组织开展了税收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活动”。针对不同规模、行业纳税人的需求,开展了“个人所得税预培训”“税收优惠助推企业发展”“税企直通车”等专项辅导活动,让纳税人更加轻松学习税收法规。“个人所得税预培训”中,向纳税人进行面对面培训、上门辅导宣传等工作。截止到12月28日,全市范围内共开展了83场次的新个税专题面对面培训,实际参训7296人,上门辅导2430户,发放相关宣传资料达54798份。将政策执行中的热点问题和共性问题进行统一解读,引导纳税人正确适用税收政策,不断提高纳税人防控税收风险的能力。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健全税收法制机构。2018年玉林市税务局成功组建法律顾问团队,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三位一体的法制队伍。根据上级局关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我局2018年聘请了两名社会律师作为本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本局有关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建议书等;采取遴选的方式聘任20人作为法律顾问室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室人员为重大政策措施提供了法律论证,提高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质量。2017年5月公职律师办公室成立。机构合并后,现有公职律师22名,努力为法律专业人才提供专门平台,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的应有作用,2018年,公职律师共办理事项894件,人均办理法律事务40件。 2.提升法治队伍素质,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管理。玉林市税务局关心和重视执法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完善培训机制,加快法制人才培养,鼓励税务人员参加综合司法考试和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加强各类执法人才库管理,及时调整补充税收执法人才,加大业务培训和税收执法实务培训的力度。重视法律人才的培养,组织年轻骨干积极参加法律资格考试;严格落实法律人员登记制度,对新录用的法律人员列出培养计划,壮大法律队伍的建设。到2018年12月底,全市税务系统获得注册税务师资格15人,获得法律职业资格22人。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玉林市税务局大力营造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氛围,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积极贯彻落实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确立全市税务系统“十三五”时期依法治税的发展目标,总揽和正面引导全市系统依法治税工作,并抓好贯彻落实。2018年全年共组织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4次,均按要求组织会前学法,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2次,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事项2次,共讨论研究事项5项。 2.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玉林市税务局清楚认识到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是深入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前提,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必须及时清理与上位相抵触、不合时宜、不适应现实需要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必须及时修改不协调、不衔接、不符合形势任务要求等税收规范性文件。因此,玉林市税务局从推进税收法治的高度出发,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工作部署,对符合“予以废止”“宣布失效”“予以修改”三种情形的,坚决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全年共组织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5次,废止或部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件。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亮点 拓宽缴税方式,创新推行“扫码缴税”项目。 我局于2018年1月份开始研发推广使用“支付宝、微信、云闪付”扫码缴税项目,在全区税务系统实现了率先并且唯一,在华南地区也是继深圳市之后的第二个实现扫码缴税的城市。扫码缴税模式,是运用互联网新技术,打造多元化、全渠道、零距离、全天候的“互联网+税务”体系的最新探索。目前,扫码缴税项目可以实现全税种、全款项的手机支付缴纳,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的税款、税务行政性收费(水利资金、文化事业费、城建教育附加等)、税务罚款等,先由窗口人员在银联商业POS机录入纳税人应缴税款,通过POS机扫描器扫描纳税人的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的收付款二维码,1秒钟即可完成税款扣缴,窗口人员当场开具收现缴款书给纳税人。次日税款到达“待报解库”账户后,由窗口人员在金三系统进行现金汇总操作,即可完成税款的上解和入库销号。截至2018年12月20日,全市共办理扫码缴税业务7906笔,税款共计1705.93万元。其中,支付宝扫码缴税2477笔,累计税款749.02万元;微信扫码缴税 5243笔,累计税款944.33万元;云闪付扫码缴税186笔,累计税款12.59万元。 三、存在的不足及短板 2018年,玉林市税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及短板,主要是: (一)依法治税的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 法治要求落实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议事机构作用不够明显,“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仍然存在,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打擦边球,徇私舞弊现象没有根治,规避程序、选择执法不同程序存在。 (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税收执法调查取证不规范,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情况仍然存在。 (三)大要案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成效不够明显,协助公安部门侦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数量较少,打击震慑力不够,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没有取得压倒性效果;立案查补税款力度不足,没有较好地实现打团伙、破大案的目标。 四、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19年,玉林市税务局将继续按照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工作主线,按照“12345”的工作思路继续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筑牢依法治税的理念 全面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依法征管、依法监督并规范税收执法,充分发挥税收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二)突出防范风险、定纷止争两大核心功能 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既突出税收主业的实体业务,又注重执法程序的合法规范,突出税法应有的公平正义,避免多征、少征、错征,以及程序违法等风险发生。同时,依法处理纳税人的法律诉求,运用调解、和解等法律手段依法处理、化解征纳矛盾,发挥定纷止争的作用,既维护税法的权威,又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做实四项重要 工作 一是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全年要完成3件以上涉税金额超过200万元的大要案审理,发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查把关,正面引导,监督执法的作用,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综合运用税收专业知识、相关法律知识,按照法定程序公平公正地处理纳税人的复议请求,或依法回应原告的诉求,维护税法的尊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税法的遵从度;三是做好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决定,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和后续管理,既防止变相审批、越权审批,又防止衔接真空、监管漏洞出现,切实做到“还权于纳税人,还责于纳税人”;四是做好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的规定,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扎口管理对外政策答复和两个税种以上的政策协调,统一执行口径,统一自由裁量,确保正确执行税收法律法规等上级规定和本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与法律法规、上级规定相抵触。 (五)努力实现五个提升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作用,齐抓共管,提升法治水平。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制队伍的战斗力。三是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效应。四是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升税收助力经济发展作用。五是加强工作目标管理,提升绩效管理成效。 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