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玖电子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0921MAELHP336W):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自2025年10月23日起对你公司2025年5月302025年9月30日期间涉税情况实施检查。我局检查人员在你公司登记注册的生产经营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十里镇杨外村六察冲8号)未能找到你公司,联系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财务负责人娄卫状(居民身份证号码371121********0712),其未接听电话。检查人员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玉市税一稽检通〔2025〕92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述税务文书。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地址:玉林市民主中路175号,联系电话:0775-2830802)领取上述税务文书;如逾期,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

通知书》(玉市税一稽检通〔2025〕92号

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