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玉州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澄清公告(二)

各投标人:

一、项目招标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玉州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二、项目招标编号:E4509002856025998001

三、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玉州区税务局

地址:玉林市一环东路56号

联系人:李阳春

电话:0775-2813998

四、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

联系人:方燕、宁桂先

电话:0775-2690131、2690161

五、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分值权重构成(100%)”原为

“(1)技术标分值权重:20.0%

2)商务标分值权重:80.0%

商务标分值权重 =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报价分分值权重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     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现更正为:

“(1)技术标分值权重:35.0%

2)商务标分值权重:65.0%

商务标分值权重=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报价分分值权重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    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中的“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0%)”,现更正为:“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35.0%)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中原为:“报价分评分标准(报价分分值权重=60%)【备注:右侧评分标准不得修改,但招标人可以选择评分方法】”,现更正为“报价分评分标准(报价分分值权重=45%)【备注:右侧评分标准不得修改,但招标人可以选择评分方法】

4.本次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原为:“2024年9月5日9时30分”,现更正为:“2024年9月11日9时30分

5.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免费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玉州区税务局

2024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