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主要职责: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主要职责:承担本市重点税(费)源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北流税务分局。主要职责:承担北流镇、西垠镇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民安税务分局。主要职责:承担民安镇、新荣镇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民乐税务分局。主要职责:承担民乐镇、山围镇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新圩税务分局。主要职责:承担新圩镇、大里镇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塘岸税务分局。主要职责:承担塘岸镇、清水口镇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隆盛税务分局。主要职责:承担隆盛镇、大坡外镇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税务分局。主要职责:承担民乐镇、山围镇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新丰税务分局。主要职责:承担新丰镇、沙垌镇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平政税务分局。主要职责:承担平政镇、六麻镇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白马税务分局。主要职责:承担白马镇、大伦镇、扶新镇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六靖税务分局。主要职责:承担六靖镇、清湾镇、石窝镇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