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税务发〔2008〕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北流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等的规定,结合北流市税务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内容分类
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机关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是:
(一)机构设置: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能: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主要工作职能;
(三)行业概况:北流市税务系统基本情况介绍;
(四)工作动态:领导讲话、税收工作动态;
(五)税收政策法规:税务部门主管的各税种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六)税收征管制度: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七)办税指南: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相关规定;
(八)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和事项;
(九)非许可审批:非许可审批有关规定和事项;
(十)税务稽查情况:稽查工作规范、稽查工作部署、涉税案件曝光;
(十一)税收收入统计数据:历年税收收入总数、分行业税收收入数据;
(十二)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等情况;
(十三)人事管理事项:人事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公示、公务员招录等;
(十四)重大项目:金税工程等重大项目执行情况;
(十五)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中标(成交)公告;
(十六)其他工作。
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依申请公开类信息主要向申请人公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涉税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广西税务网站(网址为http://guangxi.chinatax.gov.cn/,下同);
2.其他新闻媒体。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广西税务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涉税信息时,应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以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受理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为:北流政务大厅税务窗口;
办公地址:北流市政务中心(邮政编码537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