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票总金额》?

  纳税人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票总金额是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控制纳税人离线开票的主要参数,纳税人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无法在线开票的,在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票总金额范围内仍可开票。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票总金额由税务机关设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第三条第(三)款第三项规定,纳税人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票总金额的设定标准及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二、我区纳税人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票总金额标准?

  我区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离线开票时限标准为72小时,离线开票总金额标准为最高开票限额×月购票限量×20%。以上标准的制定既考虑国家税务总局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要求纳税人应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在线开具发票的规定,又考虑纳税人发生网络故障后,网络运营商修复网络的时限,以及在网络一时无法修复时纳税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税后仍可离线开票等处理办法。

  三、本公告从何时开始执行?

  本公告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已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系统的推行须对纳税人购买的专用设备进行初始发行,而初始发行时需设定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票总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