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20223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对各地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推动落实《广西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促进我区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建共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发展成果,结合实际,制定《广西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2022—2024年)》(以下简称广西方案)。

二、制定原则

(一)与国务院文件精神相统一原则。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主要依据,国家有明确要求的,在制定广西方案时确保全面贯彻落实。

(二)与我区实际紧密相结合原则。充分考虑我区残疾人工作实际和各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将各部门促进就业政策中明确对残疾人就业给予重点支持的措施,纳入广西方案,力求有内容、可操作、有突破。

(三)与现行法规政策相衔接原则。近年来,国家、自治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广西方案时注重与现行法规政策有效衔接,相辅相成。

三、主要框架和内容

第一部分:任务目标。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重点,提出“2022—2024年共实现全区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3.3万人的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措施。共三大类10项助残就业行动。一是实施四方力量安排或助残就业行动,包括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二是实施四类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行动。包括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三是实施两项残疾人就业提升行动。包括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第三部分:保障条件。为确保各项行动得到落实,明确了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信息支持、宣传动员和监督落实6个方面的保障条件,自治区、设区市残工委要定期对广西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效果评估。

四、组织实施

《广西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自治区工商联、残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中医药局,广西税务局、自治区烟草局、广西邮政管理局共22个单位分工负责,根据自身业务范围指导各市县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