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自助办税终端系统技术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41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自助办税终端系统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要求,自治区国税局予以明确各单位在技术规范下发前采购的自助办税终端系统,由原采购单位负责联络原生产厂商进行升级完善,确保自助办税终端稳定性和安全性。今后各单位采购的自助办税终端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国税局(信息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51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