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优化版上线工作的统一部署,广西国税局、地税局将于近期进行新旧税收管理系统切换。为此,需暂停大部分涉税(费)业务办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业务办理时间

  20158月2718:009月88:30,全区各级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场所暂停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外的涉税(费)业务。 

  二、业务系统关闭时间

  (一)广西国税除网络发票系统、防伪税控系统外,其它业务系统将于2015年82718:00988:30关闭。 

  (二)广西地税除网络发票系统外,其它业务系统将于2015年82718:00988:30关闭。 

  广西地税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将于2015年950:00988:30关闭。 

  三、调整纳税申报期限

  20159月份纳税申报期限调整为98日至23日。 

  四、近期业务办理提醒

  (一)税务登记、领用发票、税款缴纳、代开发票以及房屋和土地交易、车辆购置税缴纳、车辆购置税退税等涉税(费)业务,请于2015年82718:00前办理。 

  (二)广西国税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认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联信息采集、比对和比对结果通知书下载、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网络发票系统用户在线开具发票等,广西地税网络发票系统在线开具发票、税控收款机开具发票等,不受办理时限影响,可正常办理。为避免系统切换期间突发问题影响认证,建议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于2015年825日前办理。 

  (三)广西地税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纳税人自开票端,除2015年950:00988:30这一个时段外可以正常开票。 

  (四)全区各级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将为纳税人办理业务提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和发票适当增量服务。

  五、其它

  (一)自2015年988:30起,全区各级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政务大厅办税窗口、车辆购置税办税窗口等恢复正常办理各类涉税(费)业务;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终端等功能也将同时恢复。 

  (二)广西地税局将启用新的网上办税平台,纳税人可以在新的网上办税平台首页(http://www.gxds.gov.cn)下载《网上办税平台操作手册》和培训资料,按照相关提示操作办理相关涉税(费)业务。 

  (三)对系统切换和新系统运行初期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纳税人给予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地税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主管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公告。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58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