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税函〔2020〕1号

局内各单位:

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桂税函〔2018〕366号)、《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关于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桂市税函〔2018〕44号)要求,决定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荔浦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黎日强  荔浦市税务局副局长

成  员:荔浦市税务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负责综合内勤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各成员单位是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的责任单位,各成员负责对所属成员单位的拟公开政务(政府信息)进行最终审签。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2.负责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文件审核。 

3.研究部署税务网站建设与管理的重大事项。

4.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向桂林市税务局和荔浦市党委、政府报告全市税务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

(一)组成人员

主  任:何从源  荔浦市税务局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朱学美  荔浦市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荔浦市税务局机关各股室指定的工作人员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拟订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制度、指南、目录,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具体承办荔浦市税务局机关的政务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荔浦市税务局机关公开的政务信息。

4.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5.负责与桂林市税务局、荔浦市政府办公室的工作联系。

6.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

7.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交流及相关的其他职责。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荔浦市税务局

                              2020年3月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荔浦市税务局办公室承办                                                       2020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