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家税务总局荔浦市税务局(以下简称“荔浦市税务局”)决定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

长:黎日强荔浦市税务局副局长

员:荔浦市税务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负责综合内勤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各成员单位是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的责任单位,各成员负责对所属成员单位的拟公开政务(政府信息)进行最终审签。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2.负责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文件审核。 

3.研究部署税务网站建设与管理的重大事项。

4.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向桂林市税务局和荔浦市党委、政府报告全市税务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

(一)组成人员

任:    荔浦市税务局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陈相芬  荔浦市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员:荔浦市税务局机关各股室指定的工作人员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拟订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制度、指南、目录,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具体承办荔浦市税务局机关的政务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荔浦市税务局机关公开的政务信息。

4.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5.负责与桂林市税务局、荔浦市政府办公室的工作联系。

6.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

7.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交流及相关的其他职责。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荔浦市税务局办公室

2021年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