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家税务总局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范》文件精神,坚决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规范工程、素质工程、形象工程和激励工程建设,有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通起来,一体学习、整体把握,并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税务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完善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使法治税务建设领导体制更健全、责任履行更到位、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二、依法依规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税收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税务局统筹做好内防内控和联防联控,用心用情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实现疫情防控和税收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组织,制定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抗倡议书4000份,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举措,全年实现局内和办税服务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零出现。主动加强同疫情防控指挥部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动,开展疫情防控爱心捐款活动,通过钦州市妇女联合会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线医护人员捐赠5000只公益口罩。

(二)统筹做好组织收入和减税降费工作。坚守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一体推进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企业社保费征管职责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工作,税收治理水平明显提升。2020年,依法依规组织国家税务总局口径收入14312万元,完成自治区政府口径税收13993万元,社会保险费收入1043万元,组织非税收入382万元。2020年,新增减免税费1072万元,对163户纳税人开展税收政策帮扶,帮助55户符合条件纳税人享受政策红利,积极开展银税互动,全年办理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1270万元、出口退税200.96万元。

(三)服务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建设。从加强税收共治、创新服务举措等方面发力,为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积极税务力量。与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财政金融局签订《税收信息对外提供协议》,累计提供5批次15564条税收数据。积极参加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招商引资工作,为有投资意向企业提供税务全流程涉税贴心服务,及时答复涉税咨询函件40余份。

创新推出增值税发票“白名单”等10项税收便利举措,探索形成“一个理念、两个方法、三条标准”平台经济管理模式,对2020722日以后,在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范围内新办理纳税人身份信息确认的纳税人实施“无收入不申报”,促进纳税人和税务人“双向减负”。

(四)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健全完善税收政策协同执行机制和应对纳税人咨询协同机制,实现从政策学习、政策宣传、申报操作到政策落实的有序高效衔接。建立电子税务局体验区,大力推行“线上电子税务局为主、线下自助办税终端为辅、邮政寄递为补充”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邮寄发票391份,实现257项事项全程网上办、95%涉税事项网上办。对原先需要纳税人提出申请才予以办理的事项实行“免申请”主动办,对原先需要提交资料予以办理的事项实行“免资料”容缺办,大幅压缩新注册企业开办和退税审批时限。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小康路上税收共治”税收知识普及系列活动和“联户进企”大走访,推进纳税服务“好差评”,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纳税人满意度显著增强。

(五)创新税费源管理。构建“辖区有网、网内有格、格中有人、人尽其责”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组建“查管互动平台”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专业人才库,加强对执法行为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查,使国家税收利益、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税务干部正当权益,在具体的税务执法过程中得到有力保障。构建“横向+纵向、信用+风险”的风险防控机制,扫描风险指标354条,排查风险疑点数据2704条,整改问题数据50条。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推进依法决策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重新梳理规范《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权力和责任清单》。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等机构,规范重大税收工作事项决策前的调研和论证评估程序,加强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民主性、确定性;选优配强法制审核队伍,确保法制审核人员超过本单位从事执法活动人员总数的16%,以高质量制度建设提升法治税务建设水平。

(二)严格落实民主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重大行政审批、行政复议、重要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执行集体审议的决策方式。

四、规范税务监管,优化税务执法

(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各项举措,严格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合理原则,充分听取税务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严格执行“一事不二罚”原则,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切实提升税收治理效能。建立内审专员机制,依托“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对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等重点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核查和督察,加强税务内部风险防控管理,确保权力运行合法依规、高效廉洁。组建“查管互动平台”,筛选出9名拥有企业管理或稽查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搭建兼职辅查员队伍,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并配合开展检查,有效夯实稽查执法事项基础,推动“查”与“管”良性互动。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创新有利于各类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健康发展的监管模式,探索形成“一个理念、两个方法、三条标准”平台经济管理模式,推动地方出台《钦州港片区规范平台经济发展管理办法(试行)》,促进平台经济健康良性发展。签订税企税收遵从协议5份,促进税收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双提升”。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相结合的法律专业人才库,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加强对执法行为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查。

(二)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税务干部执法规范性、履职廉洁性和税收重点工作,开展跟进监督、全程监督,坚决做到逢节必谈常态化、节点提醒多元化、重点约谈具体化,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2020年,聚焦疫情防控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力等问题开展3次明察暗访,制发65份监督提醒通知书,开展廉政谈话提醒124人次,以全程监督、跟进监督为税收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加强政务公开,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开设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税务局微信公众号, 增设局长信箱”,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73条,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1份,按时限完成396次行政许可申请,全年未采取任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动公开《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权力和责任清单》、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等信息,对6名执法人员信息进行公示,确保税收执法权始终运行规范有序。

五、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制定出台《练兵比武千人人才计划个人结果运用办法》与《三师人才管理办法》等6项激励办法,鼓励引导税务干部参加三师考试,为推进税务法治建设提供人力支撑。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素质教育大讲堂等线上线下方式,深入开展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不断提升税务干部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千人人才选拔工作, 3人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千人人才2人考取律师资格证书。组织45名税务干部参加全区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2020年,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税务局的法治税务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期盼相比,还有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税务法治体系还不周密。二是执法人员素质还需要提高。三是少部分纳税人缴费人纳税遵从度有待提高。

六、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折不扣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决策,执行好自治区党委政府、钦州市委、市政府和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委、管委的工作部署,落实好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各项工作要求,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法治税务建设能力,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自贸区税收现代化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税收工作各领域、各环节。

(二)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构建运行规范、有序高效、保障有力的税务法治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法治税务建设有关制度,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税收宣传月为契机,把税费优惠政策宣传与税法宣传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税收遵从度。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方式手段变革,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和纳税服务“好差评”,落实好《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18-2022年)》;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健全“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监督”全税费种、全链条风险控制闭环机制,创新实施信息管税与信用管税相结合的“双信”税务监管模式,做到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

(三)进一步提升税务执法人员能力。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APP,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个人学”和“专家教”等形式,进一步强化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大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力度,切实提升依法执法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