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区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为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税务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任务”制度机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新理论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主题教育要求,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开展党委会学习24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机关党支部学习53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55次,形成调研报告7份,检视解决问题80个,建立健全制度26项。稳步推进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提升年行动,打造“港税通”党建品牌和13个党支部特色品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20人次,2个党支部荣获五星级基层党支部称号。与企业党建共建、问题共解、难关共度、发展共促、携手共进,联合开展“新通道枢纽党建联盟”活动18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克服制造业等重点行业收入锐减困难,实施“加强税源建设攻坚战”,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中央级收入、地方级收入双口径任务。二是全面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延续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坚持“快退税款、狠打骗退、严查内错、欢迎外督、持续宣传”五措并举工作策略,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有效降低市场主体负担,进一步稳预期、提信心、激活力。三是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小企业服务月和“走流程”等活动,拓展提升政协委员税务服务工作室功能,广泛收集民情民意。打造“枫桥式”办税服务厅,推出“远程协助”服务解决纳税人缴费人诉求6902次,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23人次。在全区率先开展“先退后审”汇算清缴退税试点,累计为760户企业快速办理退税,整体退税办理时限压缩超50%。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裁量基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以及清理工作,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等。增强了法律法规执行的精确性,提升了执法的规范性,减少人为自由裁量空间,减少权力寻租。二是有效推进执法方式改革。抓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工作,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的落实,完善纳税人权利救济机制。发挥多元化税务争议机制作用,运用“枫桥经验”,建立税费争议调解中心,设立大企业重大涉税事项事先裁定制度,从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税费争议。三是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研提2024年规章制定计划项目建议,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制度,保证税收制度的可操作性。积极配合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做好2023年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遵循“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深化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化建设等重大决策和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按照工作规则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落实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谋助手作用,讨论、决定税务重大事项之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确保决定合法合理,不断提高涉税事项法治保障工作质量。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主动公开税务执法信息,2023年度共发布执法信息2429条,准予行政许可结果914条、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9条,全年未采取任何行政强制。二是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精准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制度,依法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打造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柔性执法模式。定期下发“首违不罚”疑点数据并开展整改工作,确保“首违不罚”清单统一、准确、高效执行。三是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办案与税务机关执法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提高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工作质量和财产处置效率,保障不动产司法拍卖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海关部门建立《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合作备忘录,推进跨部门间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更好防范和打击虚假贸易、骗取出口退税、走私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国家海关与税收政策的有效执行。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不断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落实风险防范工作要求,检视各项工作举措和运行机制,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加强舆情监测,持续完善应对机制,制定涉税舆情处置管理办法,强化源头防范,主动积极应对,有效妥善处置涉税舆情。2023年我局重大涉税舆情事件零发生。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稳步开展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创建工作。打造“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在办税服务一线开展“说理式”执法,增进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法的理解和知晓度,减少执法过程矛盾冲突。设置“新时代枫桥式税费争议调解工作室”,建立“办不成事兜底办窗口”,做好税费争议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畅通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充分发挥调解作用,推进税费争议化解在基层。2023年共受理涉税争议咨询4次,调处涉税争议4件,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率达100%。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审慎处理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做好检查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确保从实体到程序都经得起检验。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全面推行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办案质效。2023年我局未发生过行政复议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抓实内控监督和执法督察。积极开展疑点核查和风险排查。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积极主动排查风险,进一步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二是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政务公开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做好信息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网络信息发布等各项工作,不断丰富主动信息公开的渠道,及时准确向社会和纳税人公开各类涉税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做好信访舆情处理,畅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投诉箱等渠道,保持公开电话、投诉、检举等电话畅通,有效纳税人缴费人正当权益。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规范征管流程,优化电力类非税收入征收模式,由供电局代收调整为企业自行申报。巩固“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推广使用征纳互动平台,持续推进“5C+5R”征管质量综合评价,健全数据质量闭环管理机制和风险预防机制,常态化开展基础数据校准工作。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领作用。强化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将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始终。明确依法行政工作重点,研究部署依法行政重点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落实。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培训重要内容。通过初任培训、法治专项培训、“学习兴税”法治相关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全面落实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公职律师开展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和实践锻炼,为法治建设提供专业保障。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2023年,我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落实,全局税收法治水平不断提高,但工作中仍面临一些问题:一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对法治人才的需求与实际人才供给仍不够匹配;二是税务执法方式还需进一步优化,在拓宽协同执法、信息互通、结果应用等方面合作机制建设需进一步完善。
三、2024年全面依法治税工作计划
2024年,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聚焦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升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水平,以高质量党建促进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打造税收营商环境高地。全面落实税费优惠各项政策,健全税费政策落实全过程监控机制,让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市场主体。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和“枫桥经验”,加力推进“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开展好“春雨润苗”“中小微企业服务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专项活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加快整合办税资源,完善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和“先退后审”汇算清缴退税,全力服务地方重大项目建设。
(三)持续深入推进普法工作。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制,坚持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持续加强税收普法宣传,促进增强全社会纳税意识。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积极拓展普法思路,创新普法方式,组织开展好税法“六进”活动和全员普法考试,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四)建立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聚焦行政执法能力的短板弱项,结合税务执法特点,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丰富培训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分层级、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活动。积极拓展脱产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实战化培训对提升税务执法能力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