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各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派出机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税发〔2019〕63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河池市税务局”)根据河池实际,制定了《河池市税务系统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工安排》《河池市税务系统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时间表》,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至河池市税务局(法制科)。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