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地点:天峨县政务服务中心楼办税服务厅税费争议联合处置中心天峨县六排镇城东路121号

    二、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三、争议处理预约电话:0778-7825652

    四、办事指南

    联合处置中心办公室接到来访人现场或电话来访由来访 人(电话来访由受理人)填写《天峨县社会保险费缴费争议处置事项申请单》(附件 1联合处置中心办公室受理人填写《天峨县社会保险费缴费争议处置岗位传递单》(附件 2),联合处置中心办公室每月填报《天峨县社会保险费缴费争议处置中心受理台账》(附件 3)并传递给相应职责部门。

1.按职责由税务部门承办税务部门调解和追缴追缴入 反馈联合处置中心办公室电话或书面回复来电来访人办结销案。

2.按职责由人社部门承办人社部门调解和追缴税务部门征缴入库反馈联合处置中心办公室电话或书面回复来电来访人办结销案

3.按职责由医保部门承办医保部门调解和追缴税务部门征缴入库反馈联合处置中心办公室电话或书面回复来电来访人办结销案

4.按职责由司法部门承办税务、人社、医保部门调解未成功来访人提起行政仲裁或法律诉讼等司法部门调解反馈联合处置中心办公室电话或书面回复来电来访人办结销案

    5.按职责由公安部门承办税务、人社、医保部门调解未成功来访人发生扰乱公安秩序行为公安部门介入处理反馈联合处置中心办公室办结销案

    五、办理时限

    简易争议事项。对争议事实清楚、部门职责明确、可独自处置的社保费征缴争议,主办部门应自受理、移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争议处置,并向参保对象和受理部门反馈处置情况。

    一般争议事项。对争议事实清楚、部门职责明确、需多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社保费征缴争议,主办部门应自受理、移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协办部门提出协办意见,30日内完成处置,并向参保对象和受理部门反馈处置结果;协办部门应自收到主办部门争议协办意见7日内向主办部门反馈处置措施,20日内反馈处置结果。

    复杂争议事项。对争议事实基本清楚、部门职责基本清晰、易引发较大社会负面舆情、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社保费征缴争议,受理部门应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联合处置中心办公室提出研究议题。联合处置中心办公室应指定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提出联合处置措施。牵头部门应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向参保对象和联合处置中心办公室反馈处置结果。情况特别复杂的,可以延长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并向参保对象和联合处置中心办公室说明理由。

    特别复杂争议事项。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需要地方党委、政府予以协调解决的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中心办公室应向地方党委、政府专题汇报,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妥善处理。

    附件:1.天峨县社会保险费缴费争议处置事项申请单

    2.天峨县社会保险费缴费争议处置岗位传递单

    3.天峨县社会保险费缴费争议处置中心受理台账



国家税务总局天峨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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