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钟山丰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91451122MA5L95MN6G

你单位未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我分局依法向你单位作出征收决定。因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经营(注册地址:贺州市钟山县城钟山东路北侧(东岸城农村信用社旁)第一栋3楼),且无法联系你单位相关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见此公告后到我分局签领文书。

联系电话:0774-8982013

领取地址:钟山县兴钟中路21号305办公室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钟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钟二分税社字〔2025〕1号)

国家税务总局钟山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