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广西凯能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广西金龙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个人)未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现予以公告。欠税名单及情况详见《欠税情况表》(附件)。
附件:第1期欠税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务局
2023年2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广西凯能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广西金龙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个人)未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现予以公告。欠税名单及情况详见《欠税情况表》(附件)。
附件:第1期欠税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务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下载: | 附件:第1期欠税情况表.docx |
相关文档: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广西凯能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广西金龙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个人)未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现予以公告。欠税名单及情况详见《欠税情况表》(附件)。
附件:第1期欠税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务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下载: | 附件:第1期欠税情况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