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税一稽公告〔2019〕64号
广西灵之采贸易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KBCE144):
你公司不在注册地址经营,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将税务文书送达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我局对你公司作出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南市税一稽检通一〔2019〕16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南市税一稽通〔2019〕3号)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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