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退费
【申请条件】
税务部门受理退费范围:
(1)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后又入职单位;
(2)退休/死亡/服刑期间多缴;
(3)人社撤销补缴业务或核定有误。
【设定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桂税发〔2020〕75号)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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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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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社会保险费退(抵)费申请表》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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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
1份 |
验原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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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1份 |
身份证验原件、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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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可通过政府基本证照平台核验的无需提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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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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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后又入职单位 |
提供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文件材料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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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
退休相应材料,如退休核准表、退休核定表等复印件 |
1份 |
验原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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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
死亡证明复印件 |
1份 |
验原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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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 |
服刑材料,如法院判决书、释放证等复印件 |
1份 |
验原件 | |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获取方式:
①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首页—下载中心—表单下载—用人单位社保费表证单书(登记、申报缴费、退费)”附件下载。
②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首页—社保费专栏—操作指引—用人单位社保费表证单书(登记、申报缴费、退费)”附件下载。
③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自税务部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移交退费资料至同级人社部门,异地退费可采取邮寄或电子邮箱方式传递给退费地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再移交至同级人社部门。
6.代办须附委托书和参保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