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名称 广西金铭大药房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450100MAA7BQHY99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5号大嘉汇·东城6号楼102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性别、证件名称及号码
法定代表人:代贵金    男
532623********1117
违法期间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
姓名、性别、证件名称及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
姓名、性别、证件名称及号码


实际责任人姓名、性别、
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及其从业人员信息
案件性质 虚开普通发票
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
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经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28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545份,票面额累计300.66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