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3日,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国家税务总局苍梧县税务局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这是该局继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自治区文明单位”“广西工人先锋号”等二十多项集体荣誉后获得的又一项国家级荣誉。

近年来,苍梧县税务局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总体要求,“五型机关”创建为抓手,持续深入实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坚持“党旗红党建品牌”“税务蓝服务品牌”“石榴红民族团结品牌” 三大品牌引领,创新构建“党建+文明创建”双融双促机制,将精神文明创建全方位融入税收工作,形成了“党建促文明”“文明优税务”的良好互动局面。

下一步,苍梧县税务局继续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税收改革发展的有效载体,持续深化党建引领、服务创新、廉政建设和社会奉献,助推文明创建与税收工作互融、互促、互进,铸就苍梧税务文明创建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