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百色稽查局主要职责

负责百色市辖区内地方税收稽查工作;受理并查处辖区内涉税举报案件;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承办上级稽查局交办案件的稽查工作;负责本局党建、思想政治、人事、财务、财产、事务管理和纪检监察工作。百色稽查局是主管百色市地方税收稽查工作的职能部门,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地方税收违法行为,保障地方税收收入,维护地方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百色稽查局是2014年全区地税稽查体制改革后,经自治区编委办批准成立的自治区地税局直属正级行政单位,内设综合科、审理科、选案执行科(含举报中心)、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检查四科和一个机关党委,2015年起独立运行。属二级预算管理单位,2015年起独立编制预决算。主管百色市辖区内12个县(区、市)、的地方税务稽查工作。

三、人员构成情况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百色稽查局2017年实有人数70人,均为在职人员。


第二部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百色稽查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百色稽查局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445.9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8.88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184.0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7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5.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61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445.93万元,同比增加136.71万元,增长10.4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8.88万元,同比增加171.66万元,增长18.72%,其中:经费拨款1088.88万元,同比增加171.66万元,增长18.72%。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工资标准提高增加人员支出,政策性增人增支,增加伙食补助经费,,增加公务移动通讯补贴经费。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184.05万元,同比减少82.95万元,下降31.07%。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主要是为了弥补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业务费不足,预算单位当地政府根据当地财力情况及预算安排情况给予地税部门的业务经费补助。此项收入由预算单位根据近几年取得的当地政府业务补助经费情况进行预测编制,由于受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等政策性因素影响,该项收入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2018年上年结余收入173万元,同比增加48万元,增加38.40%;全部为结转到下年使用的项目资金。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445.93万元,基本支出预算972.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7.23%,同比增加166.84万元,增长20.72%。项目支出预算473.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2.77%,同比减少30.13万元,下降5.98%。

(二)支出预算分类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税收事务1185.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01%,同比增加68.21万元,增长6.10%;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21.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7%,同比增加36.51万元,增长43.20%;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按文件绩效奖金计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计算基数及政策性增人增支。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6.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0%,同比增加24.31万元,增长57.54%;增加的主要是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增人和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相应增加医疗保险计算基数。

(4) 住房改革支出72.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6%,同比增加7.68万元,增长11.83%,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度绩效奖金计入住房公积金计算基数金额多于2017年。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972.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7.23%,同比增加166.84万元,同比增长20.7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30.8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5.19%,同比增加198.46万元,增长37.28%。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入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0.9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70%,同比增加41.08万元,增长24.18%。增加的主要是伙食补助费经费和公务移动通讯补贴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0.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11%,同比减少72.70万元,减少70.61%。减少的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目不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73.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77%,同比减少30.13万元,下降5.9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百色稽查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88.8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8.8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8.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8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2.06万元,项目支出116.82万元。

(一)行政运行(税收事务)711.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税收事务)11.62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税收征收管理事务等方面支出;

(三)机关服务(税收事务)3.20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支出;

(四)税务办案102万元。主要用于税务稽查机构办案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02万元,主要是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42.36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24.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72.61万元。主要是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72.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1.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0.40万元、津贴补贴219.85万元、奖金19.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0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3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2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1万元、住房公积金72.6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26万元。

公用经费210.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76万元、印刷费2.73万元、水费2.81万元、电费9.05万元、邮电费18.34、差旅费33.15万元、维修(护)费1.72万元、会议费6.55万元、培训费2.25万元、公务接待费1.72万元、劳务费1.79万元、工会经费12.10万元、福利费5.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32万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预算共29.91万元,同比减少64.11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3.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2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2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69万元),同比减少53.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69万元),同比减少53.4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公车改革方案确定后,我局只有三辆公务用车,车辆数量减少了一半,故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0.37万元,主要用于本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09.90万元,同比增加9.40万元,增长4.69%,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办公楼零星维修、稽查办案信息化建设、法律服务等项目增加。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1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112.8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3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59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9.9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车辆占有使用情况:本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和机要通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管理要求,2018年除公用经费、人员经费、“三公”经费、贷款还本付息经费等以外的所有预算额度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部门预算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军事等涉密的项目除外)和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必须编制项目绩效目标。2018年本局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的是稽查办案业务费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资金:包括各级地方政府为弥补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资金不足而安排给地税部门的业务经费补助、基本户利息收入以及各项代收手续费收入等。

三、上年结余收入: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单位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税务办案(项):反映税务稽查机构办案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项):反映税务部门支付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税务宣传(项):反映税务部门用于税务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协税护税(项):反映税务部门用于协税护税报酬、有奖发票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税务部门用于“金税工程”等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反映税务部门其他税收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费。

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费。

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十五、政府集中采购:是指区直单位将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的采购活动。

二十六、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百色稽查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