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丹县税务局车河税务分局

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广西南丹富南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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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91451221MAD10P0N8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对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城关镇民行北路23号。

电话:0778-7281143

特此公告。

附件:

1.《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丹税分通〔202519)

2.《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丹税分通〔202520)

3.《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丹税分通〔202521)

4.《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丹税分通〔202522)

5.《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丹税分通〔202523)

6.《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丹税分通〔202524)

7.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丹税分通〔202525)

8.《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丹税分通〔202526)

9.《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丹税分通〔202527)

10.《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丹税分通〔202528)

国家税务总局南丹县税务局车河税务分局

                                              2025年7月30日